台灣營業稅基本知識
台灣的加值型營業稅稅率為 5%,適用於大部分商品和服務。便利商店、餐廳、百貨公司開的發票裡都已經內含 5% 營業稅。
| 項目 | 稅率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一般商品與服務 | 5% | 絕大多數交易適用 |
| 出口貨物 | 0% | 零稅率,可退稅 |
| 特種飲食業 | 15% / 25% | 夜總會等特定場所 |
營業稅公式
加稅:含稅價 = 未稅價 × (1 + 稅率/100)
反推:未稅價 = 含稅價 ÷ (1 + 稅率/100)
輸入價格和稅率,計算稅額和含稅總價,或從含稅價反推未稅價。
台灣的加值型營業稅稅率為 5%,適用於大部分商品和服務。便利商店、餐廳、百貨公司開的發票裡都已經內含 5% 營業稅。
| 項目 | 稅率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一般商品與服務 | 5% | 絕大多數交易適用 |
| 出口貨物 | 0% | 零稅率,可退稅 |
| 特種飲食業 | 15% / 25% | 夜總會等特定場所 |
加稅:含稅價 = 未稅價 × (1 + 稅率/100)
反推:未稅價 = 含稅價 ÷ (1 + 稅率/100)
這是台灣和美國最大的差別。美國的 sales tax 是結帳時另外加上去的,標價 100 元實際要付 108 元;台灣的營業稅則已經含在標價裡,架上寫 100 元就是付 100 元,那裡面有 4.76 元是營業稅,商家再繳給國稅局。
所以在台灣用這個計算機,多數情況是要做「含稅價反推未稅價」——報價、開發票、記帳時才會需要把稅額拆出來。
未稅價 → 含稅價:未稅價 × 1.05。例如成本 1,000 元要開含稅價,就是 1,050 元。
含稅價 → 未稅價:含稅價 ÷ 1.05。例如收到 1,050 元,未稅是 1,000 元、稅額 50 元。
常見的錯誤是拿含稅價直接乘以 5% 去算稅額:1,050 × 5% = 52.5,這是錯的,正確稅額是 50。差別在於 5% 是加在未稅價上,不是含稅價上。金額大的時候這個誤差很可觀。
| 類型 | 稅率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一般營業人 | 5% | 開立統一發票,多數公司行號 |
| 小規模營業人 | 1% | 月營業額 20 萬以下,由國稅局查定課徵,通常不開發票 |
| 金融業本業 | 2% 或 5% | 依業務性質分別適用 |
| 外銷貨物與勞務 | 0% | 零稅率,且進項稅額可退還 |
路邊攤、小吃店給你手寫收據而不是統一發票,多半就是小規模營業人。這不代表逃稅——那是稅法允許的查定課徵方式。
要抵扣進項稅額的話,收到的必須是三聯式統一發票,上面要有你公司的統一編號。二聯式(一般消費者拿到的那種)不能用來抵扣,只能列為費用。結帳時忘記報統編,事後多半補不回來,因為發票已經開立且可能已被兌獎。
另外電子發票的載具歸戶也要注意:如果是公司採購卻存進個人載具,那張發票就變成消費性發票,一樣不能抵扣。
未稅價乘以稅率。例如 1,000 元 × 5% = 50 元稅額,含稅 1,050 元。
含稅價除以 (1 + 稅率)。例如 1,050 ÷ 1.05 = 1,000 元。
一般稅率 5%,出口零稅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