⚠️ 依勞動基準法第 16、17 條與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。實際金額涉及平均工資認定、年資計算細節,如有爭議請洽勞動部或各地勞工局;官方如修法,本站將於 30 天內更新。
資遣費為什麼要分新制、舊制
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勞工退休金條例上路,把退休金制度從「舊制」改成「新制」,資遣費的計算也跟著分成兩套。分界點就是 94 年 7 月 1 日:這天以後的年資算新制,每滿 1 年發 0.5 個月平均工資、最高 6 個月;這天以前的年資算舊制,每滿 1 年發 1 個月、沒有上限。
對絕大多數在 94 年 7 月後才進職場的人來說,年資全部是新制,直接用「年資 × 0.5 個月」就好。但如果你在 94 年 7 月前就已經在同一家公司,年資會被切成兩段分開算——這也是最多人算錯的地方,上方的計算機會依你填的到職日自動幫你拆。
新制的 6 個月上限,什麼時候會踩到
新制資遣費最高就是 6 個月平均工資。因為係數是每年 0.5 個月,換算下來新制年資滿 12 年、資遣費就達到 6 個月的天花板,之後年資再長,資遣費也不會再增加。所以一個新制年資 15 年的人,資遣費和年資 12 年的人是一樣的,都是 6 個月。
這跟舊制差很多。舊制沒有上限,年資 20 年就是 20 個月平均工資。所以年資橫跨新舊制、而且舊制那段很長的資深員工,資遣費往往遠高於單純用新制計算的結果——這種情況特別值得把年資拆清楚,不要讓公司只用新制帶過。
別忘了預告工資這一筆
資遣不是說走就走。雇主要依年資提前預告:年資滿 3 個月未滿 1 年提前 10 天、1 到 3 年提前 20 天、3 年以上提前 30 天。如果公司沒有提前預告、要求你立刻走人,就必須另外給一筆「預告期間工資」,金額是預告天數乘上一天的工資(月薪除以 30)。
舉例來說,年資 5 年、月薪 4 萬的人,預告期是 30 天,若公司沒預告就要多給 30 ×(40000÷30)= 4 萬元。這筆錢和資遣費是分開的,很容易被忽略,核對離職金額時記得一起算進去。
接下來你可能需要
被資遣後,這幾件事通常要一起處理:
- 勞健保試算離職後勞健保怎麼銜接,先確認原本的自付額。
- 勞退試算個人退休金專戶裡累積了多少,離職不影響已提繳的部分。
- 綜所稅試算資遣費在一定金額內免稅,跨年度規劃時可一併估算。
實際試算:年資橫跨新舊制的差別
以月平均工資 4 萬元、94 年 7 月前已到職為例,看年資怎麼被拆算:
| 情境 | 舊制年資 | 新制年資 | 資遣費 |
| 全新制(97 年後到職,年資 10 年) | 0 | 10 年 | 5 個月 = 20 萬 |
| 橫跨(91 年 1 月到職,年資 20 年) | 3.5 年 | 16.5 年→達上限 6 個月 | 9.5 個月 = 38 萬 |
兩個人都是 4 萬月薪、都做了很久,但橫跨新舊制那位多出來的關鍵是「舊制那 3.5 年」——舊制係數是新制的兩倍、又沒有上限。這 3.5 年舊制年資額外貢獻了 3.5 個月的資遣費,是全新制那位拿不到的(全新制不管做幾年,新制上限就是 6 個月)。年資橫跨 94 年 7 月的人,務必確認公司有沒有把舊制年資算進去。
幾個實際領資遣費時會踩到的細節
- 不是所有離職都有資遣費。資遣費限於「非自願離職」——例如公司虧損、業務緊縮、勞工不能勝任工作等勞基法第 11 條情形。自己主動辭職、或因重大過失被解僱(第 12 條),都沒有資遣費。
- 平均工資不等於底薪。平均工資是離職前 6 個月的經常性給付總額除以總日數,含全勤獎金、經常性加班費等。有這些給付的人,平均工資會高於底薪,別只用底薪計算而少領。
- 資遣費要在 30 天內給付。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 30 日內發給資遣費。逾期未給,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請調解。
- 一定要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。這張證明是申請失業給付的必要文件。雇主有義務開立,若不願意,可請勞工局協助。
- 資遣費有免稅額度。依所得稅法,退職所得(含資遣費)在一定金額內免稅,超過部分才計入所得。金額較大、或跨年度領取時,值得一併做稅務規劃。
常見問題
資遣費怎麼算?新制和舊制差在哪?
勞退新制(民國94年7月1日後的年資)每滿1年發給0.5個月平均工資,未滿1年按比例,最高以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。勞退舊制(94年7月1日前的年資)依勞基法每滿1年發給1個月平均工資,未滿1年按比例,且沒有上限。新制係數只有舊制的一半,但多數人現在的年資都是新制。
我的年資橫跨民國94年7月,資遣費怎麼算?
要把年資拆成兩段分開算。94年7月1日以前的年資適用舊制(每年1個月),之後的年資適用新制(每年0.5個月、上限6個月),兩段加總就是資遣費。除非你當初選擇把94年7月前的年資也一併轉入新制,才全部用新制計算。本計算機會依你填的到職、離職日期自動拆算。
資遣費有上限嗎?
新制部分有上限:最高以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,也就是新制年資超過12年後,資遣費就固定在6個月不再增加。舊制部分則沒有上限,年資越長領越多。所以年資很長的舊制勞工,資遣費可能遠高於6個月。
什麼情況雇主要付預告期間工資?
雇主資遣勞工應依年資提前預告: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者於10日前、1年以上未滿3年者於20日前、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。若雇主未提前預告就要勞工立即離職,應給付相當於預告期間日數的工資,計算方式為預告日數×(月工資÷30)。若已依法提前預告,則不需另付預告工資。
平均工資怎麼認定?包含獎金和加班費嗎?
平均工資是離職事由發生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。凡屬「因工作而獲得的經常性給付」都要計入,包括本薪、全勤獎金、經常性的加班費、輪班津貼等;但年終獎金、三節獎金、非經常性的績效獎金一般不算。有加班費或津貼的人,平均工資通常會高於底薪,資遣費也會跟著變高。
被資遣後除了資遣費還能領什麼?
符合條件時可向勞保局申請失業給付(就業保險),按投保薪資60%發給,最長6個月(扶養眷屬或中高齡可延長)。另外還有特別休假未休完的工資、以及雇主應開立的「非自願離職證明」——這張證明是申請失業給付的必要文件,一定要向雇主索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