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使用此計算機
輸入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,計算機算出總時數,支援跨午夜計算和午休扣除。
公式與原理
工時 = 結束時間 − 開始時間 − 休息時間。加班 = 超過 8 小時/天或 40 小時/週的部分。
計算範例
9:00-18:00,午休 1 小時:工時 = 8 小時。含加班到 20:00:加班 2 小時。
專家建議
台灣勞基法:每日正常工時 8 小時,每週 40 小時。加班前 2 小時按 1.33 倍、後 2 小時 1.67 倍。
Find the duration between two times — handles overnight shifts and break deductions.
輸入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,計算機算出總時數,支援跨午夜計算和午休扣除。
工時 = 結束時間 − 開始時間 − 休息時間。加班 = 超過 8 小時/天或 40 小時/週的部分。
9:00-18:00,午休 1 小時:工時 = 8 小時。含加班到 20:00:加班 2 小時。
台灣勞基法:每日正常工時 8 小時,每週 40 小時。加班前 2 小時按 1.33 倍、後 2 小時 1.67 倍。
結束時間 − 開始時間 − 休息 = 工時。跨日加 24 小時。例如 9:00-17:30 扣午休 1 小時=7.5 小時。
台灣勞基法:前 2 小時 1⅓ 倍、之後 1⅔ 倍。假日加班前 8 小時 1⅓ 倍、之後 1⅔ 倍。